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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8-04-1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批准,《沈阳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印发执行。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为何要出台《方案》

  发展装配式建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市具有起步早的先发优势。为了乘势而上,再上新台阶,我们基于以下几点思考起草了该《方案》:一是培育新产业新动能。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为充分发挥我市装配制造、人工智能等优势,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我们提出了以项目促产业,打造千亿产业链,使以装配式建筑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建筑产业成为我市重要的科技创新型支柱产业的目标。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施工污染和抗霾攻坚,提升劳动生产率和质量安全水平,因此我们提出了品质之都、精致建设的理念,通过加速推进成品住宅发展,提高建筑品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三是充分利用好国家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有利条件。我们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50%,商品住房全装修比率达到50%以上,明显高于全省和全国的目标,并提出了浮动限价、提前预售和差别化信贷等一系列鼓励政策,以及利用多规合一平台,对我市产业化工程项目实行契约化、全过程监管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探索和实践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和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新路子。

  二、工作目标

  《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明确了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50%,商品住房全装修比率达到50%以上;培育4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2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努力实现千亿产值,使以装配式建筑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建筑产业成为我市重要的科技创新型支柱产业等主要工作目标。

  三、重点任务

  《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18项重点工作任务。

  1.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不断扩大产业化应用范围。包括3项内容,一是发挥好政府投资项目的产业化建设引领作用,推广应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筑信息模型(BIM)及钢结构、木结构等低碳绿色新技术。二是深入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产业化建设,严把土地出让市场准入关。三是推进建筑全装修,提高商品住宅成品化率。

  2.推动全产业链发展,进一步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包括3项内容,一是“抓龙头”,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二是“建集群”,引进一批国内建筑标杆企业落户沈阳,合理规划并积极构建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加速产业集聚发展。三是“铸链条”,补齐产业链短板,努力实现千亿产值。

  3.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包括3项内容,一是加快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引导建设单位用标准化理念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二是制定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相关政策措施,推进BIM技术应用。三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和科研院所,在科技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4.深化改革创新,对装配式建筑实行全过程监管。包括3项内容,一是改革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推行工程总承包制。二是深化产业化项目监管制度改革,利用多“多规合一”平台对我市产业化工程项目实行契约化监管。三是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协调的工程管理模式。

  5.强化政策引导作用,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包括3项内容,一是加大财政政策支持,设立装配式建筑专项扶持资金。二是从浮动限价、提前预售、成品住房装修成本税前扣除和优先给予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购房者信贷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大装配式建筑房地产开发政策支持力度。三是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联合投标、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购部品目录产品、传统装备制造、建材企业跨建筑、工业门类享有相关政策、部品部件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以及超大型构件运输审批等方面,加大装配式建筑相关生产、制造企业政策支持力度。

  6、强化队伍建设,做好宣传引导。包括3项内容,一是加强产业队伍培养,打造国家级的装配式建筑咨询服务和培训产业基地。二是注重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全力办好沈阳建博会,放大建博会品牌集聚效应。

  《方案》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和强化监督考核等保障措施。

 四、几大亮点

  1.全覆盖,无死角。《方案》首次把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纳入推广应用范围,提出了“我市行政区域内用于开发建设(含回迁房)的土地,在出让时要明确装配式建筑及成品住宅建设要求,相关内容要列入土地出让合同。”

  2.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方案》首次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现状和市场接受程度,按照楼面地价将全市划分成三类地区,分别执行装配率5%、20%和30%的标准。

  3.全装修推广力度加大。《方案》首次提出除了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商品住房成品化比率达到20%以上之外,其他地区新开工项目均需要达到100%,使全装修成为我市住宅建筑史上一次革命性变革。

  4.全过程监管,无管理盲区。《方案》提出“依据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协议关于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宅等技术指标条款的约定,在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增加装配式建筑监管专项内容”,加大了全过程监管力度。

  5.政策针对性强,接地气。《方案》从生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到购房者,从政府财政支持到信贷优惠,全方位提出了针对性非常强的鼓励政策,并充分考虑到政策执行性、落地性。

  6.项目和产业并举。《方案》提出了以项目促产业,打造千亿产业链的工作目标,更加注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沈阳的振兴发展。

市建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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