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造价精彩纷呈(之十)
根据沈阳仲裁委员会2021年6月25日,关于鉴定机构名册更新的公告。辽宁正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盛恒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瑞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15家工程造价企业入围沈阳市仲裁委工程造价类仲裁机构。
根据长春市仲裁委员会2021年7月8日,关于公开遴选鉴定机构名单的公示。辽宁正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信鉴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26家工程造价企业入围长春市仲裁委工程造价类仲裁机构。
沈阳仲裁委员会是沈阳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7年1月18日正式组建。办公室为其常设办事机构,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局级,2009年起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沈阳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沈阳仲裁委员会是依法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的常设机构,也是沈阳行政区域内唯一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机构。
沈阳仲裁委员会现聘有仲裁员238名,主要是来自于省内外和美国、韩国及香港等地区的法律、经贸专家、学者、以及具有多年仲裁、律师、审判和经济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士。他们精通相关法律,公道正派,品行良好,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善于调裁各类民商事纠纷,为沈阳仲裁委员会公正、权威、高效地审理仲裁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奠定坚实的基础。
18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沈阳仲裁委员会遵循“公正、廉洁、专业、高效”的仲裁理念,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为根本,融入市场经济为关键,充分发挥仲裁灵活快捷、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的优势,化解了大量民商经济纠纷,为构建和谐沈阳,促进沈阳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仲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日益提升,有力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长春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是根据《仲裁法》由市政府组建的。现有仲裁员511名,涵盖律师、学者、退休法官及各经济领域精英。目前,我们以“国际化为目标智能化为引领、规范化为核心、标准化为基础”的发展思路,仲裁公信力和权威性不断提升。引入了国际领先的人工智能仲裁庭,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全面启动;筹建东北亚国际仲裁院;建立了仲裁法律问答库,拆分法律法规18000余条;与省内外656家律师事务所,全市19845家企业,外资外贸企业283家,一汽企业198家,各级银行84家,信用担保21家建立了仲裁法律服务群,与企业在线适时进行互动。同时,开通了81120000仲裁服务电话呼叫中心,解答企业和群众电话咨询。
(编辑:杨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