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2)
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公司第三项目部编制做如下调整: 朱宇亭,佟玲项目团队确定为第三项目部一组,将刘冬雪项目团队确定为第三项目部二组。办公地址均为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5号15楼,其工作范围及经营模式不变,本公司对其工作成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辽宁正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6日
你好,欢迎来到正大咨询,请问有什么可以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