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委注销1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但其企业依旧存在,仍负责开发项目的后期维修、保修等。
日前,沈阳市建委公布《关于注销1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1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无故不参加动态核查工作,被确定为核查不合格企业。
138家房企不参加动态核查
注销其开发资质
《公告》称,按照《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沈建发[2015]150号)有关要求,市建委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查,1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无故不参加动态核查工作,被确定为核查不合格企业。
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77号令)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四款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辽宁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第128号令)第十条规定: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制度。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情况,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年检。对年检不合格或者设立1年后仍未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原审批机关应当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计划、规划等审批部门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时,应当核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没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者年检不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予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沈阳市建委决定注销上述企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此外,本《公告》自发布之日(2017年11月7日)起六十日内视为送达。被注销企业如有意见,可在公告期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或辽宁省住建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销并不意味着企业不存在
仍可以售后服务、售房
记者梳理后发现,这138家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名单中,不乏一些大型、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有很多房企现在仍在售房。这样会不会对自己所购买的楼盘销售、后期服务有影响呢?
沈阳市建委相关人员解释,此次这1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而这家企业还是存在的,就是今后不能参加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而企业的彻底注销是需要通过工商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
房地产内部人士介绍,一般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开发一个楼盘项目就会注册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再开发建设一个新项目则会另外再注册一家。而目前是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后期保修等完成后,也很难注销该企业,有很多当时为建某一个楼盘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就闲置了,有很多房企现在都想注销掉之前开发项目成立的企业,但是由于受到各方面限制,大都暂时还得保留。而此次注销后对企业本身影响不大。
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参加年检或有严重违规的情况下会被注销房地产开发资质,意味着不能从事新楼盘、新项目的开发,但是仍需要承担已经开发过的项目产权登记转移、质量保证、维修维护、保修等售后服务等相关责任,也不影响这些房企已开发项目的销售。
这样来看,您家房屋若由这些房企开发的话,对您不会产生影响。
消息转自《华商晨报》